要說服人們把財物(Assets)與別人分享使用, 就耍想個方法使閒置的財物原來也可以賺錢。目前的共享經濟服務大約可分為五大類:
1. 交通運輸 (Uber, 滴滴出行 ...)
2. 零售 (eBay, Groupon ...)
3. 住宿 (Airbnb ...)
4. 勞動服務 (Task Rabbit ... )
5. 財務 (Zopa, Kickstarter ...)
提供這個服務的App的企業被稱為Digital Platform (數字化的平台).
這些平台公司沒有營運該服務的資材, 也沒有提供服務的員工。他們只有網站、APP 和為數不多的IT 人員。他們都有一個共同的方針, 就是要盡最快的時間去擴大市場, 佔領市場最大份額, 以便可以繼續融資, 繼續燒錢以達目標。而終點是如何能到股票巿埸上市, 為創業人員和早期投資者賺個盆滿砵滿。
重點是利用網絡改變傳統行業的經營方式, 這一場數位革命對全人類帶來很大的衝撃!
1. Digital Platform 需要大量的、即時的數據處理, 推動了雲端應用(Cloud Application), 對雲業務需求殷設, 有利了IT行業的發展, 亦有助帶出IT Reits 這個新行業。Cisco 公司的報告是個參考:
2. 平台公司利用第三者來提供實體服務, 大大推動了散工的發展。他們以合同的方式讓人們來做服務的工作, 而不是聘請他們作為固定員工。打散工的經濟 ( Gig Economy) 發展驚人, Pew Research Center 的調查發現,在美國差不多每十個美國人就有一個為digital platform打工。
三藩市的Earnest 公司做了一個研究, 發現美國的散工經濟中, 85%的人在為這些平台打工平均每月收入不到US$500.
別以為這些人都是利用一下空餘的時間去賺個小錢, 不少人是要兼多份職的。而 Pew Research Center 的調查指出56%的受訪者回答說在這些平台上的工作收入對他們是重要的、關鍵的。
* 工資低、工資停滯或下降
* 缺乏工作保障
* 有限的或沒有福利
* 難以控制自己的時間
* 面臨被自動化取締的風險
他們成就了幾個億萬富豪, 是被剝削了嗎? 誰來說句。
3. 平台公司的責任究竟有多大? 這個問題成為一地政府批准該平台開展業務的首個難題。當這些平台公司不按行業傳統的常理出牌時, 傳統有效的監管和行為馬上消失。而平台公司所提供的只是手機上的一個APP, 服務、財物都是第三方的, 平台公司考慮成本, 都不願意承担更多責任。
Uber 正在加州打官司, 希望不用把司機當作正式員工, 不用為他們提供各種員工福利。而Airbnb 的業主面對房子出租後財物損壞、房子被破壞的風險, 美國有保險公司郤拒絕了對作為Airbnb 的物業承保。Uber 和Airbnb 都有為用家提供一定程度的(是有條件的)使用設備時出現問題的保障保險、但對財物分享方(Assets holder) 並無保障。
4. 傳統業者因應監管及各種規定, 有較高的成本, 而且巳形成繳稅的基本模式。新入侵者郤未有形成完善的政府管理系統, 加上互聯網的人頭優勢和避稅的空間, 使新舊勢力處於不對稱的競爭中。這樣產生出社會矛盾, 亦不利於平台公司的發展。
總結下來, 共享經濟服務走到了十字街頭, 需要變革。從前開拓時代的粗壙式經營產生了大大小小的問題, 這些平台都要直視, 要為社會提供合理的、公平的商業模式。
"共享經濟" 一詞只是一個美麗的包裝。當平台公司包攬了客戶接入端後, 這個共享體系內的財產出租者和服務工作者都喪失了議價能力, 往後便只有靠政府和法律的監理來維持公平。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